时间:2013-03-27 浏览数:次 来源:国资处
3月25日下午,由国资处牵头组织,纪委监察处、审计处、化工学院领导组成验收小组对我校化工学院的“传热实训装置等实验室仪器及设备”予以现场验收。该项目于2012年7月由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浙江中控科教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以90万元中标。
验收工作组现场听取了设备运行情况介绍,设备供货商汇报了合同履行和工程各个环节规范执行的情况。通过现场功能展示、性能演练和设备参数查验等一系列验收程序,验收小组一致认为系统设备外观完好,配置及数量与合同相符,性能良好,运行稳定,同意该项目合同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