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高自治区直属高校国有资产处置权限的通知》内财资﹝2019〕1260号相关规定,我校向自治区财政厅报送《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处置核销报废一般资产的通知》(内工大 校发﹝2020〕22号),进行备案。2020年4月份报废资产1,973,582.48元,国资处与计财处已同步销账。销账明细见附件。
上一条:校党委书记刘志彧深入国有资产管理处调研
下一条:内蒙古工业大学2020年4月报废家具已完成核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