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高自治区直属高校国有资产处置权限的通知》(内财资﹝2019〕1260号相关规定,我校分四批共报废资产21,737,882.62元,国资处与计财处已同步销账。销账明细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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