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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处置防火门的公告

时间:2024-11-13   浏览数:次   来源:  

各有意向参与处置的回收公司:

学校拟处置金川校区防火门等资产,各有意向的回收公司可报名参加,具体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期内营业执照。

(二)需具有回收报废资产资质。

(三)非法人代表的需出具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241113日到1115日提交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0156199@qq.com

二、现场踏勘

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必须现场踏勘,每家供应商只能1人参与踏勘,于20241118日上午10时金川校区电力大楼北停车场集合,过时不候。

三、现场竞价

供应商须携带公章、现场对标的进行报价,不得串标,否则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情节严重者列入学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学校资产处置业务。

联系人:张建强 6576150          宋洋6577059

 

下一条:关于对待报废资产残值评估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