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26 浏览数:次 来源:
各有意向参与处置的回收公司:
学校拟处置部分报废资产,各有意向的回收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可报名参加,具体通知如下:
一、处置资产内容
维修施工中拆除的铝合金窗户约2300平米、门100平米等废旧材料。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期内营业执照。
(二)经营范围需具有回收报废资产业务。
(三)非法人代表的需出具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于踏勘时提交以上材料。
三、现场踏勘
公告截至到2025年8月28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于8月29日上午9时现场踏勘,集合地点:明德楼北停车场,过时不候。
根据踏勘情况,现场报价,并密封报价单。询价小组于月29日下午3时集中开启报价单,并通知中标单位。不得串标,否则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情节严重者列入学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学校资产处置业务。
联系人:宋洋 电话:6577059 张建强 电话:6576150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