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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处置部分待报废资产的通知

时间:2024-07-07   浏览数:次   来源:  

各有意向参与处置的回收公司:

本次处置资产包括设备、家具等300余件,原值706,916.50元,各有意向的回收公司可报名参加,具体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期内营业执照。

(二)经营范围需具有拆除、回收报废资产业务。

(三)非法人代表的需出具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8日到7月10日提交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0156199@qq.com

二、现场踏勘

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必须现场踏勘,每家供应商只能1人参与踏勘,于2024年7月11日上午9时新城校区明德楼下集合,过时不候。现场对标的进行初报价,不得串标,否则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情节严重者列入学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学校资产处置业务。


联系人:张建强 电话:6576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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