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主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公告通知

关于处置金川校区防火门等资产的公告

时间:2025-01-03   浏览数:次   来源:  

各有意向参与处置的回收公司:

学校拟处置金川校区防火门等资产,各有意向的回收公司可报名参加,具体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期内营业执照。

(二)需具有回收报废资产资质。

(三)法人代表持身份证,不得委托他人。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月3日到1月5日提交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0156199@qq.com

二、现场踏勘

供应商于20251月6日中午下班前,自行前往金川校区电力大楼北停车场踏勘。

三、现场竞价

供应商须携带公章于2025年1月6日15时,新城校区明德楼425房间现场报价,不得串标,否则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情节严重者列入学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学校资产处置业务。

联系人:张建强 6576150          宋洋6577059

 

上一条:关于采购公用房安全鉴定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内蒙古工业大学海东校区不动产使用权市场收益估价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