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20 浏览数:次 来源:
各有意向参与处置的回收公司:
学校拟处置部分拆除的废旧物资,各有意向的回收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可报名参加,具体通知如下:
一、处置资产内容
金川校区学生公寓维修施工中拆除的塑钢窗户及暖气片等废旧物资。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期内营业执照。
(二)经营范围需具有回收报废资产业务。
(三)非法人代表的需出具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于踏勘时提交以上材料。
三、现场踏勘
公告截至到2025年10月23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于10月24日上午10时现场踏勘,集合地点:金川校区南苑A座公寓。
报价单自行下载,根据踏勘情况,现场报价,资质材料与报价单需密封。不得串标,否则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情节严重者列入学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学校资产处置业务。
询价小组于10月24日15时集中开启报价单并审验资质材料,并通知中标单位。
联系人:宋洋 电话:6577059 张建强 电话:6576150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