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11 浏览数:次 来源:
各有意向参与处置的回收公司:
根据学校校园规划,对新城校区印刷厂、自行车车棚拆除的废旧物资进行处置,各有意向的回收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可报名参加,具体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期内营业执照。
(二)经营范围需具有回收报废资产业务。
(三)非法人代表的需出具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于踏勘时提交以上材料。
二、现场踏勘
公告截至到2025年12月15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于12月18日上午9时现场踏勘,集合地点:新城校区红楼前集合。
报价单自行下载,根据踏勘情况,现场报价,资质材料与报价单需密封。以往有过弃标经历者不得参加报价,不得串标,否则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情节严重者列入学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学校资产处置业务。
询价小组于11月18日10时集中开启报价单、审验资质材料,并通知中标单位。
联系人:郅斌 电话:6575745 张建强 电话:6576150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