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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部分公用房分配方案通过

时间:2023-07-31   浏览数:次   来源:  

我校部分公用房分配方案,经实地调研、制定方案、征求意见、会议讨论、优化方案等步骤,历经半年时间,提请学校党委会审议,会议原则同意以下分配方案:

一、新城校区

(一)工程技术楼AB:将工程技术楼A2-4层(206-211号、306-311号、406-414号共计2016平米)、工程技术楼B2层(N202N204号、N206-208号共计400平米)分配给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使用。

(二)后勤综合服务楼:新城校区旧思源餐厅改造恢复餐厅功能后,后勤综合服务楼2层文苑餐厅、至爱餐厅关停,将文苑餐厅(717平米)分配给团委、工会作为师生活动用房,将至爱餐厅(692平米)分配给保卫处作为新城校区办公用房及视频监控指挥中心用房,将3层(303-327号房间共计1089平米)分配给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使用。

(三)科技实验楼:科技实验楼投入使用后,1-10层按照2022129日学校党委会议定方案进行分配;11层分配给清华大学人才科研团队使用;12层分配给雷达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团队使用。14层拟分配给资环与环境工程学院的院士人才团队使用。

(四)第二教学楼:招生就业处搬至科技实验楼后,腾出第二教学楼110-1110-3110-4110-5号房间(共计58平米)分配给学生融媒体中心,剩余4间房(共计240平米)以及开水房二楼(192平米)作为机动房预留。

(五)图书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搬至科技实验楼后,腾出590平米用房,将1112号、2201-1201-2202号房间(共计167平米),分配给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使用,其余房间预留机动用房。

(六)化工楼: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制卡中心)搬至科技实验楼后,腾退出106号房间(94平米)暂时分配给档案馆使用,化工学院腾退出104-1号房间(25平米)暂时分配给档案馆使用。

(七)主楼:团委校学联、社团搬至文苑餐厅后,腾退出501-5055个房间(共计200平米)分配给经济管理学院使用。

(八)明德楼

3层: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搬至科技实验楼后,腾退处325号(26平米)、328号(55平米)共计81平米房间作为机动房预留;教务处318-320号(55平米)会议室作为3层公共会议室共享使用;将教务处329号教学资料库整合至330号教材样书库,腾退出329号(27平米)房屋作为机动房预留。

4层:将计划财务处404-406号房间收回,作为4层公共会议室共享使用。

5层:将528530号房间(共计54平米)分配给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使用,将522号房间(27平米)分配给党委统战部使用;将519-521号房间(56平米)作为5层公共会议室共享使用,由纪委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

(九)唯实楼:研究生院腾退出418427429423号房间(共计71平米)分配给国内合作交流处使用。

(十)体育场东看台:待工大社区搬出后,将121号(44平米)分配给保卫处作为保安人员服务保障用房使用,将119120号(共计90平米)分配给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作为药品库使用。

(十一)西门北侧综合楼:将综合楼原校医院用房(300平米)分配给产业成果转化中心作为内蒙古内工科技创新产业园(集团)有限公司公用房使用。

二、金川校区

(一)电力大楼

1层:将大楼原1楼后勤物业用房整合至金川校区后勤楼。北辰楼规划拆除,原楼内党委保卫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咨询中心搬至电力大楼1层。大楼1106房间的后勤处印务中心搬迁至128房间。将机动房114房间(35平米)分配给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咨询中心使用。将电力大楼1楼西配楼的5间(101-103102-104105106107号共计380平米)分配给党委保卫部使用。

3层、4层展厅:将电力大楼3层展厅(245平米)、4层展厅(386 平米)作为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本科生实验机房使用。

10层:金川校区服务保障部门整合进入10181019号(共计293平米),将原金川校区财务、招生就业服务大厅整合为金川校区行政服务大厅,同层会议室、报告厅作为功能性用房共享使用。

12层、181802房间(89平米)暂时分配给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将格物楼B座、C座用房以及学院研究生用房整合至此处使用。

13层:13层(共计428平米)暂时分配给电力学院使用。20层除会议室、接待室分配给党政办公室作为功能性用房共享使用外(由党政办负责日常管理),其余房间待电力学院引进院士工作站后根据使用方案进行分配。

18层:除1802号房间外的其余房间(共计339平米)分配给人文学院使用。

21层:作为金川校区总值班室使用,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共计428平米)。

22-24层: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搬出2224层,人文学院整合至26层,将22-24层(共计772平米)整体改造为教师休息室,可提供60张床位。

(二)朴园、雅园(共计3498平米)分配给团委,朴园作为金川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使用,雅园作为学生社团活动房间使用。

会议要求,办公用房分配和使用要符合规范,杜绝违规占用、超标使用、一人多占等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处要坚持现实和长远相结合,实现学院用房相对集中、合理布局的目标。相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尽早完成搬迁和交接,国有资产管理处做好监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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